曾某某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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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7月12日上午,企业家曾某某被绑赴刑场 执行枪决。此时,他的小女儿曾某依旧在最高院门口 绝食,为拯救父亲的生命做最后一丝单薄的挣扎。之 于这位20出头女孩而言,父亲死得悄无声息,她没有 得到半个字的通知。

  曾某某的死在社会上激起轩然大波,愤怒中带有 恐怖,很多人想到了久违的四个字----“秘密处决”

  某中院对死刑犯临终告别权的剥夺,将司法伦理的底线直接洞穿,激怒了整个中国。自古以来,我们 就有“循天理、顺人情”司法伦理指导下对罪犯临终 告别权的保障性设置。

  2007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 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明文规定对死刑 犯要求安排会见,近亲属提出会见的申请,司法机关 “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

  但某中院开始以法无明文规定回击,继而欺负宇 宙真理死无对质地以曾某某未提出申请回应,终而干 脆删除全部微博,玩起了鸵鸟对策。

  在司法伦理和基本人权面前,司法部门的任何 欲盖弥彰的回应都显得苍白和冷血。中国司法的公 信力在此次事件中,丢盔弃甲,沦丧得一败涂地。

  但这一作法的唯一正面效应是,曾某某非法集 资案重新回到社会舆论中心,真相一步步逼近。

  与曾某某案异曲同工的是吴英案。2012年,包 括我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经历旷日持久的论战后, 吴英案终以“斩监侯”的判决结果落幕。虽不尽如人 意,却也将商业奇才弱女子吴英从刑场上救了回来。

  吴英案给曾某某案带来了正负两个效应:一则 开创了对恶法抵制刀下留人的先河,把国家金融垄 断的坚冰打开了一块缺口,同时也为曾某某带来一 线生机;二则公众已“审美疲劳”,曾案无论如何也 未能激发起公众如吴英案般的关注。

  所以,女孩曾某以羸弱之躯多次进京救父。 2013年7月,曾女主动向我请教,想听听我的建议。 我提醒小曾,不要迷信“吴英不死,曾某某亦无死的 可能”的推论,要防止灭口。

  不幸言中。从目前披露的信息而言,曾案背后 的巨额资产早已被贱卖, 悄无声息地瓜分殆尽, 刑案背后的官商角力和利益迷局,正逐步摆放到大众 视野中。曾某某之死,已成定局,其死后局却扑朔 迷离。不着急,一切才刚刚开始。

  在神的世界里,一切偶然都被当成必然;在人 的世界里,大多数的必然都被当成了偶然。

  但无论如何,因果永远只是一个循环。   

  备注:该文写于2013年,曾某某被执行枪决之 后,震惊之余,连夜成文,深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