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广州女子被绑缚跪地事件,兰和律师在与朋友交流过程中,即兴表达了初浅看法,并进行了整理。因对相关信息的掌握不一定全面客观,阐述难免有不妥当之处,欢迎诸君批评指正。
一、关于视频呈现情节得出的初步观点
兰和律师答:
1. 从视频上看,该女子虽然情绪激动、言行不当,但充其量也属于言行过激的范畴,仅需批评教育,尚达不到行政处罚的标准;
2. 某些法律自媒体渲染的防疫人员滥用私刑,这是文学用语,有失法律人之严谨;
3. 个别人员的强制行为已经超出一般的现场规制的界限,涉嫌违法,甚至犯罪,对其最起码应予行政处罚。
二、关于现场人员对该两名女子进行约束,该女子为了制造舆论,自己跪在地上,以及其网红或者其他所谓“疑似”身份的问题
兰和律师答:
1. 这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约束行为。既然没有执法权,而又采取只有警方执法才被国家赋予的程度相当的暴力手段,这本身就是对他人的一种严重的侵权,乃至犯罪行为;
2. 法律并没有界定公民抗议或发表意见的声音分贝大小的上下限;
3. 此女下跪即便是她的自主行为,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慑于某些人以防疫为名滥施暴力的恐惧的应激反应;二是以肢体语言的形式,对有关人员滥施暴力的行为进行柔性抗议,无可厚非;
4.该女子的身份问题,不影响对有关人员违法行为性质的界定,以及后果的追究,法律对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保护,都是一碗水端平,某些文章对此问题的过度渲染,不排除有转移视线和话题之嫌。
三、关于当时为防范该女子过激行为,导致疫情外溢的风险,有关人员情急之下对其采取此种强制措施,实属迫不得已的观点
兰和律师答:按照此逻辑,为了防范不一定存在的疫情外溢的风险,防疫人员完全可以将其就地正法。行政执法和国家司法都有一个“比例原则”,防疫人员尚且没有任何执法权。
四、朋友情绪激动地质问,此种场合下工作人员该怎么做才是合理合法的问题
兰和律师答:
1. 理性的前提是不要身份和情感的代入,不必把自己当事人化地去评价当事人的行为;
2. 探讨问题的理性态度是允许不同意见的并存,而不是试图让自己的观点神圣不可侵犯地真理化;
3.防疫人员没有执法权,就无权采取与执法强度和暴力相当的控制局面的手段和方式;
4.我们仅就事论事对防疫人员的做法进行评价,没有义务教他怎么做。道理很简单,你只需要提醒他人吃屎有害健康的基本常识,没有义务给他人提供延年益寿的健康食谱。
五、关于只提出问题,不谈及解决,意义不大,坐而论道的问题
兰和律师答:所以,政治评论家不一定是政治家。
六、关于基层防控人员没日没夜地奋战第一线,很辛苦,情势所迫的问题
兰和律师答:从来没有过因吸毒人员泛滥导致贩毒无罪化的结论。辛苦和功劳从来都没有作为违法犯罪人员从轻、减轻或免责的法定情节。
七、当下也有某些地方疫情防控精准、高效
兰和律师答:所以,当下也存在以更科学、人性和合法的方式防疫的范式,而不仅此简单粗暴一途。
结束语:三年弹指一挥,我们现在该思考的不是疫情严重与否的问题,而是防疫思路和手段的科学化、合法化以及经济和社会成本最小化的问题。当解决一个问题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成本越来越高的时候,该反思的不是问题本身,而是解决问题的思路、手段和方法的问题。囿于人类自身的局限性,因此只要是人为的事物,都应该对质疑敞开大门,而不是坚壁清野。作为读书人而言,重要的不是着急递投名状,而是敦促某些地方政府处理问题更加科学、理性、文明、法治,把中央的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好,把城市建设好,让人民安居乐业。同时,社会各个角色应该清晰自己的权利义务边界。因为,社会角色分工的理性和科学化程度取决于各个角色的权利义务边界的清晰化程度。
作者:兰和律师 原调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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