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走私废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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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5月14日,西安市中院改判被羁押近三年的企业家刘某无罪。

  看守所领导坦言,他在看守所工作二十年,刘某是第一个被改判无罪的。

  刘某一审被西安市中院以走私废物罪,判刑6年。兰和律师受托成为其二审辩护人, 经过有效辩护, 陕西省高院二审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 兰和律师担纲其发回重审的一审辩护人。 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辩护,法院改判刘某无罪, 检察院决定不抗诉。

  本案发回重审的一审的庭审成为西安市中院刑事审判的样板庭, 庭审录像呈送最高人民法院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 制改革”的存档。